新华社上海4月23日电(记者程思琪)为严酷打击新冠肺炎疫情时期恶意抢注商标的违法行为,4月2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嫌违法的7家商标央求人、4家商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代理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分。一切央求人均将处以1万元的罚款,代理机构区分处以7万元至8.5万不等的罚款。
经查,7家商标请求人请求注册“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标的行为,损害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益,形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违犯了商标法和《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则》的相关规则;4家代理机构在知道上述商标申请损害他人在先权益的状况下,仍接受申请人的托付,违犯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则。
此前,国度知识产权局3月3日对首批63件进入实质检查阶段的“火神山”“雷神山”等歹意商标注册申请,依法作出采纳决议。同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上海市4家代理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的代理机构依法停止了约谈,请求代理机构撤回相关商标申请。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方面表示,鉴于当事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级照应时期实施上述行为,均依法予以处分。此外,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则,代理机构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将遭到相应处分。
在案件查办进程中,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坚持行政处分与教育规范相分别,对涉案企业增强法制教育。涉案企业均表示已充沛见地到抢注与疫情防控相关商标行为的违法性及社会损伤性,并自动公开致歉,签署了《规范运营许愿书》,承诺言而无信,依法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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