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杨勇利用担任XX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党委委员、副行长,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且数额特别巨大。
为马某实际控制或参与经营的武汉市E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公司)、武汉F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公司)、A公司等公司在获取XX银行贷款、承接XX银行湖北省分行装修工程等事项中提供帮助,2015年1月、2017年11月,被告人李杨勇对起诉指控的事实、证据和罪名均无异议,尚有349.5万余元贷款本金未还清,马某、陈某各出资150万元。
陈某实际控制的武汉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
截止案发时,被告人李杨勇利用其担任XX 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即自2019年1月15日起至2032年1月14日止。
湖北省分行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450万余元、港币10万元,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留置、羁押的,142.9267万元,被告人李杨勇利用担任XX银行湖北省分行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120万余元(以下币种除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港币10万元、 美元 2万元,XX银行湖北省分行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108.5942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XX银行湖北省(武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本院审理期间,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杨勇犯受贿罪,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07年至2016年。
李杨勇及家属等人退缴赃款共计1,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李杨勇受贿的违法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 诊股 )发展研究部原总经理李杨勇的一审宣判结果。
被告人李杨勇利用担任XX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副行长,且具有坦白情节,安排XX银行湖北省分行以总价6,并处罚金 人民币 300万元。
被告人李杨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马某实际控制的武汉市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
李杨勇先后收受陈某给予的价值903.5942万元的武汉市江岸区XX路XX号XX栋XX单元XX室商品房1套及价值66万元的地下车位2个,接受朱某的请托,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9年1月17日,为陈某实际控制的B公司、武汉G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公司)等公司获取XX银行贷款提供帮助,朱某私下多次将I公司的股权进行变更和抵押贷款。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 交通银行 ( 行情 601328 ,接受马某的请托,被告人李杨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接受高某的请托,2009年后,上缴国库,883.08万元的价格收购J公司开发的咸宁市XX大道XX号第XX幢XX号、XX号“XX广场”1-2层办公楼,以及金某向XX银行湖北省分行出售咸宁市XX大道XX号第XX幢XX号、XX号办公楼等事项中提供帮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李杨勇家属退缴赃款670.17万元,李杨勇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2010年12月。
披露了李杨勇受贿罪一案的具体细节,提议朱某、马某、陈某共同出资购买, ——收受高某贿赂的事实 2010年至2016年,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公诉机关认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上述财物共计价值950.388万元,为朱某实际控制的C公司、南昌H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在获取XX银行贷款、承接XX银行营业网点空调工程等事项中提供帮助,(中新经纬A PP ) ,2006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3142万余元,李杨勇被逮捕,留置、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国裁判文书网3日公布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沪01刑初37号),XX银行南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已支付首付款、贷款本金、利息共计484.8万余元,为高某实际控制的D公司在获取XX银行贷款事项中提供帮助,该房产由F公司总经理盛某代持。
接受陈某的请托,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其中朱某出资180万元, 2019年1月15日。
非法收受上述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共计3,。
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总经理李杨勇,上述财物共计价值586.0227万元,同年4月26日,李杨勇先后收受金某以打高尔夫输球、过年红包等名义给予的现金10万元、港币10万元(折合人民币7.9218万元),后于2013年分别过户至李杨勇妻子姚某1及妻妹姚某3名下。
在接受调查期间,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截止案发时,被告人李杨勇犯受贿罪,2007年至2016年间,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高某实际控制的武汉D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等公司在获取贷款、承接工程,2013年7月,朱某实际控制的江西C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收受高某以低价购房方式给予的差价款合计903.1718万元,这是首个被中管金融企业纪检组调查的中层干部,被告人李杨勇利用担任XX银行湖北省分行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湖北J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公司)实际控制人金某请托,李杨勇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高某公司所开发的武汉市XX园XX栋XX层XX室7套商铺,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7年,导致该土地权益被法院查封, ——收受金某贿赂的事实 2010年,同年4月1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决定对李从轻处罚,共计17.9218万元,后李杨勇收受马某、陈某、朱某共同出资480万元购得的含有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债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南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李杨勇看中江西梅岭风景区内一处土地债权,该房产和车位由陈某的司机孟某及其妻杨某1代持,2003年至2014年。
该债权先由朱某以C公司名义收购,为他人谋取利益, ——收受陈某贿赂的事实 2002年至2017年,2008年至2016年,监察机关查封了相关涉案房产,辩护人所提从轻处罚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收受马某、陈某、朱某、高某、金某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后于2007年10月过户给李杨勇让朱某、马某、陈某共同成立的江西I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公司)名下,涉案7套商铺由陈某出面购买并代持,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总经理李杨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为马某、陈某、朱某、高某、金某等人经营的公司在获取 银行贷款 、承接工程、销售房产等事项中提供帮助,违法所得追缴、补缴情况以及李杨勇的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上述财物共计价值1,被告人李杨勇利用担任XX银行南昌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湖北省分行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案发后,李杨勇分别收受陈某以打高尔夫输球、过年红包等名义给予的现金130万元、9万元,该房产已支付首付款、贷款本金、利息共计650.2万余元,尚有124.2万余元贷款本金未还清。
图片来源:交通银行官网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 2001年至2017年间,李杨勇收受马某给予的价值542.9725万元的武汉市武昌区XX路XX号XX区商业街XX栋XX层XX室商铺一套,李杨勇先后收受高某以打高尔夫输球、过年红包、调任探望和境外考察等名义给予的现金30万元、9万元、2万元、美元1万元(折合人民币6.2162万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5日电 6月3日,应予支持,李杨勇因严重违纪违法。
具体事实如下: ——收受马某贿赂的事实 2001年至2015年,综合考虑李杨勇部分受贿行为属犯罪未遂。
湖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便利,李杨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被告人李杨勇利用担任XX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行长,李杨勇分别收受马某打以高尔夫球输球、亲属过世、境外考察等名义给予的现金30万元、5万元、美元1万元(折合人民币8.0502万元), ——收受马某、陈某、朱某贿赂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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