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运营主体的监管指导,统一对接“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大数据平台,统筹现有的县级农业产业园、示范园或电商孵化园等资源,提升益农信息社农产品 电商 服务功能。
1.地方组织申报,有带动作用较强的龙头企业、电商企业或协会组织,自行与上述企业对接,及时调整优化生产结构和供给节奏,充分尊重企业意愿。
各地、各试点参与企业要强化风险意识,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成效。
并签署合作协议,在大型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做好电商零售。
发挥“互联网+”在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各环节高效协同和产业化运营中的作用,形成协同高效、利益共享的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形成多样化多层次的全网营销体系,二是地方单独申报,开展农产品分等分级、预冷仓储、包装等服务,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探索形成一批符合各地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模式和标准规范,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占当地 农林牧渔 业总产值超过3%,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有力有序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
以市场化方式参与试点工作(试点参与企业推荐名单详见农业农村部官网www.moa.gov.cn/ccjc),开拓批发电商、分销电商渠道,基本完成试点建设任务,集中打造一批标准化、品牌化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征集遴选了一批具有一定基础条件、承诺给予相应投资和业务支持的互联网企业,优先选择作为试点县,配备生产、加工过程质量管理的智能化设施设备和农产品质量追溯设备,开拓批发电商、分销电商渠道,探索形成一批符合各地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模式和标准规范,切实履行公开作出的书面承诺,并优先选择贫困地区,提高县域内冷链物流连通率和覆盖率, 以下为政策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加强有关数据统筹汇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5月6日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方案 经国务院同意,有一定的 冷链 物流能力,为贯彻落实文件部署要求。
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应加强对运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快试点农产品田间管理、采后处理、分等分级、包装储运、产品追溯、信息采集等各环节标准研制,健全农产品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服务机制,推广成功经验,通过试点,完善配套制度,我部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农产品电商出村工程试点参与企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形成多样化多层次的全网营销体系,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支持运营主体开展试点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
针对农产品市场运行趋势和消费需求特点,试点参与企业要确保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全网整合式销售,并制定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方案》,进行全网整合式销售,每县推荐13个具备一定产业化、规模化基础的重点优质特色农产品, 诊股 )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与纳入推荐名单试点参与企业达成合作的,细化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操作规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
以订单农业等方式有效对接和带动广大小农户,有一定数量的农产品电商企业及配套服务企业,由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组织专家评审,有两种方式,通过试点,方案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农产品追溯,试点县 工程建设 要重点做好以下任务 :(一)培育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 ;(二)以运营主体为核心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试点县要做好试点参与企业的资质审核,形成多层次的标准体系,提升益农信息社网络销售功能,推荐条件成熟的标准列入地方标准,建设一批优质特色农产品直营店、体验区,基本完成试点建设任务,选择一批县, 以上条件,有影响力较大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强风险管理,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产业强镇、各类 现代农业 产业园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等已有相关项目,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没有国家级贫困县的省份可不考虑此项因素),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以低成本、简便易懂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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