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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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19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减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2020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二)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2019年11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19年12月25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8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总体方案。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及主承销商于2020年5月29日向发行对象珠海九洲发出了《缴款通知》。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的要求向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股款。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6月4日出具的《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ZK10096号),截至2020年6月1日止,中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中信证券为日海智能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1,160,640,000.00元。
2020年6月3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6月4日出具的《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ZK10097号),截至2020年6月3日止,发行人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4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60,6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573,029.4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35,066,970.57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62,4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072,666,970.57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托管相关事宜已于2020年6月16日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62,400,000股,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的要求。
(三)发行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采取询价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2020年5月26日(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八十,即14.26元/股。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询价方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8.60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当于发行底价14.26元/股的130.43%,相当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17.81元/股的104.42%。
(五)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640,000.00元,未超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上限1,234,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573,029.4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5,066,970.57元。
发行费用的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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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认购邀请书》的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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